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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飞龙律师l 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弘毅律师团队主任l 图谱星球加速舱创业导师l 苏州工业园区人工智能孵化器创业导师l 深圳大学经济法学硕士l&... 详细>>
律师姓名:宁飞龙律师
手机号码:15050185343
邮箱地址:793595848@qq.com
执业证号:13205201610818019
执业律所: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50号国泰新金融大厦19层
以下是关于离婚财产和小孩分配的相关信息:
一、财产分配
1、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个人财产的保护
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
二、子女抚养权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以下是关于离婚财产分配的分配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夫妻双方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原则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充分考虑财产的效用,不应损害其性能和经济价值。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其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获得方应依照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夫妻双方存在一方有过错行为时,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财产的分割应照顾无过错方。
5、不滥用权利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6、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夫妻离婚财产范围界定:
1、夫妻共同财产
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等。
2、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推荐律师介绍
宁飞龙律师,男,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弘毅律师团队主任。
一、基本信息
执业证号:13205201610818019
联系方式:15050185343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50号国泰新金融大厦19层
最高学历:深圳大学经济法学硕士
执业机构: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
职务:律师、合伙人、弘毅律师团队主任;图谱星球加速舱创业导师;苏州工业园区人工智能孵化器创业导师;江苏电视台阳光小记者栏目嘉宾律师;
服务理念:诚信勤勉,精益求精
二、专业领域
企业法律顾问、刑事辩护、股权架构设计和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离婚纠纷、股权纠纷/合伙纠纷处理和各类型经济纠纷处理。
服务特色:团队化服务,专业分工,高效及时。
三、业务经历
2012年开始从事律师行业(担任律师助理、实习律师或法务经理),并于2016年开始律师执业;
2019年初开始组建专业化律师团队,现拥有一只专业能力强、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的律师团队。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律顾问、刑事辩护、离婚纠纷、股权架构设计和股权激励方案设计、股权纠纷/合伙纠纷处理和各类型经济纠纷处理。
四、获得的荣誉和奖励
2022年12月,经过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定认定为三级律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2022年7月份开始,担任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劳动争议仲裁院的调解员,主持调解了大量劳动纠纷案件,为化解和优化园区劳资纠纷和工作环境作出了一定贡献。
2024年开始,担任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并作为弘毅律师团队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