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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飞龙律师l 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弘毅律师团队主任l 图谱星球加速舱创业导师l 苏州工业园区人工智能孵化器创业导师l 深圳大学经济法学硕士l&... 详细>>
律师姓名:宁飞龙律师
手机号码:15050185343
邮箱地址:793595848@qq.com
执业证号:13205201610818019
执业律所: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50号国泰新金融大厦19层
儿媳是否有权分婆家遗产,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1、遗嘱继承
如果婆婆在遗嘱中明确指出儿媳为继承人,那么儿媳可以根据遗嘱继承婆婆的遗产。
2、法定继承
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儿媳通常不是法定继承人,因此不能直接继承公婆的遗产。但是,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那么她可以被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公婆的遗产。
3、遗赠扶养协议
如果儿媳与公婆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并且按照协议履行了赡养义务,那么她可以根据协议继承公婆的遗产。法定继承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在被继承人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有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如下:
1、配偶
指与被继承人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另一方。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配偶享有法定继承权。例如,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后,一方死亡,另一方即作为配偶成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2、子女
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婚生子女是指在合法婚姻关系中生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养子女是指通过合法收养手续建立收养关系的子女,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子女与养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是指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扶养关系,比如继父母对继子女进行了抚养教育,或者继子女对继父母进行了赡养扶助。
3、父母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生父母是指生育自己的父母;养父母是指通过合法收养关系成为自己父母的人;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是指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在继父母年老时,继子女对其进行了赡养等。
4、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无论其是否再婚,只要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就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比如丧偶儿媳在丈夫去世后,一直与公婆共同生活,照顾公婆的生活起居,在公婆生病时悉心照料,承担了主要的赡养责任,那么该丧偶儿媳就享有对公婆遗产的继承权。通过遗赠扶养协议继承的注意事项包括:
1、主体适格
遗赠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能够独立表达自己的意愿,对自己的财产有清晰的认识和处分能力。
扶养人应是具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自然人或组织。例如,扶养人应当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能够保障遗赠人的生活需求;若是组织作为扶养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履行扶养义务。
2、意思表示真实
双方签订协议的意愿必须是真实、自愿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例如,不能通过欺骗手段让遗赠人误以为扶养人会提供更好的照顾而签订协议,或者扶养人受到遗赠人亲属的威胁被迫签订协议。
3、内容合法
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比如,遗赠的财产必须是遗赠人合法拥有的财产,不能将他人的财产作为遗赠标的;协议中约定的扶养义务不能违反基本的道德准则和社会伦理。
4、条款清晰明确
对扶养义务、遗赠财产、交付方式等关键内容要表述清晰、准确,避免产生歧义。例如,在描述遗赠财产时,不能仅说 “将部分房产遗赠给扶养人”,而应明确具体的房产地址、面积、产权归属等信息;对于扶养义务,不能使用模糊的表述,如 “尽量照顾好遗赠人”,而应明确具体的照顾标准和方式。推荐律师介绍
宁飞龙律师,男,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弘毅律师团队主任。
一、基本信息
执业证号:13205201610818019
联系方式:15050185343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50号国泰新金融大厦19层
最高学历:深圳大学经济法学硕士
执业机构: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
职务:律师、合伙人、弘毅律师团队主任;图谱星球加速舱创业导师;苏州工业园区人工智能孵化器创业导师;江苏电视台阳光小记者栏目嘉宾律师;
服务理念:诚信勤勉,精益求精
二、专业领域
企业法律顾问、刑事辩护、股权架构设计和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离婚纠纷、股权纠纷/合伙纠纷处理和各类型经济纠纷处理。
服务特色:团队化服务,专业分工,高效及时。
三、业务经历
2012年开始从事律师行业(担任律师助理、实习律师或法务经理),并于2016年开始律师执业;
2019年初开始组建专业化律师团队,现拥有一只专业能力强、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的律师团队。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律顾问、刑事辩护、离婚纠纷、股权架构设计和股权激励方案设计、股权纠纷/合伙纠纷处理和各类型经济纠纷处理。
四、获得的荣誉和奖励
2022年12月,经过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定认定为三级律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2022年7月份开始,担任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劳动争议仲裁院的调解员,主持调解了大量劳动纠纷案件,为化解和优化园区劳资纠纷和工作环境作出了一定贡献。
2024年开始,担任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并作为弘毅律师团队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