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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飞龙律师l 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弘毅律师团队主任l 图谱星球加速舱创业导师l 苏州工业园区人工智能孵化器创业导师l 深圳大学经济法学硕士l&... 详细>>
律师姓名:宁飞龙律师
手机号码:15050185343
邮箱地址:793595848@qq.com
执业证号:13205201610818019
执业律所: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50号国泰新金融大厦19层
调解书对方不履行,申请人可以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等材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注意:
1、尽可能提供财产线索。一般而言,法院能够全面查询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传统财产,而申请执行人往往较执行法官而言更了解被执行人,对其可能存在的现金收入、“应收账款”“到期债权”等不易被法院直接查询到的财产有更多了解,应当及时向法院提供相关线索。
2、关注保全情况,及时提起续封续冻。部分案件在诉讼阶段采取了保全措施,这些措施可能在案件进入执行后面临期限届满的情况,因此申请执行人要及时向执行法官提起保全措施的续封续冻,避免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的流失。
3、关注被执行人可能存在的“违反限高规定”“转移财产”等行为。如发现此类行为,要及时向法院反映,依法追究被执行人相应责任,从而促进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申请执行人可凭借发生法律效力的且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如常见的判决书、调解书等申请强制执行。具体而言,包括以下执行依据:
1、民事判决书,准予实现担保物权、确认调解协议、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先予执行等民事裁定书,民事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
2、行政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3、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内容,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裁定书;
4、仲裁裁决书、调解书;
5、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
6、公证债权文书;
7、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
申请执行可以向第一审法院或与第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具体而言:
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第—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2、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需要强制执行的,知识产权法院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可指定辖区内其他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3、发生法律效力的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由作出裁定、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或者与其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
4、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商事仲裁裁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及调解书、公证债权文书等,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推荐律师介绍
宁飞龙律师,男,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弘毅律师团队主任。
一、基本信息
执业证号:13205201610818019
联系方式:15050185343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50号国泰新金融大厦19层
最高学历:深圳大学经济法学硕士
执业机构: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
职务:律师、合伙人、弘毅律师团队主任;图谱星球加速舱创业导师;苏州工业园区人工智能孵化器创业导师;江苏电视台阳光小记者栏目嘉宾律师;
服务理念:诚信勤勉,精益求精
二、专业领域
企业法律顾问、刑事辩护、股权架构设计和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离婚纠纷、股权纠纷/合伙纠纷处理和各类型经济纠纷处理。
服务特色:团队化服务,专业分工,高效及时。
三、业务经历
2012年开始从事律师行业(担任律师助理、实习律师或法务经理),并于2016年开始律师执业;
2019年初开始组建专业化律师团队,现拥有一只专业能力强、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的律师团队。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律顾问、刑事辩护、离婚纠纷、股权架构设计和股权激励方案设计、股权纠纷/合伙纠纷处理和各类型经济纠纷处理。
四、获得的荣誉和奖励
2022年12月,经过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定认定为三级律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2022年7月份开始,担任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劳动争议仲裁院的调解员,主持调解了大量劳动纠纷案件,为化解和优化园区劳资纠纷和工作环境作出了一定贡献。
2024年开始,担任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并作为弘毅律师团队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