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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飞龙律师l 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弘毅律师团队主任l 图谱星球加速舱创业导师l 苏州工业园区人工智能孵化器创业导师l 深圳大学经济法学硕士l&... 详细>>
律师姓名:宁飞龙律师
手机号码:15050185343
邮箱地址:793595848@qq.com
执业证号:13205201610818019
执业律所: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50号国泰新金融大厦19层
偷录的录音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作为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录音证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合法性
取得方式合法:录音的取得过程应当合法,不可采取窃听的方式侵犯他人隐私权。在与他人当面交谈或电话通话中录音通常被认为是合法取得,但在他人住宅、办公室等私密场所秘密放置录音设备取得的录音则被认为是非法取得。
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录音过程中应避免谈论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否则可能导致录音证据的合法性被否定。
2、真实性
内容真实:录音中各方的言论必须是当时真实意思的表达,没有受到胁迫与威胁。
未经剪辑:录音资料需要以原始状态呈现,不可进行剪辑,确保内容的连贯性和真实性。
3、关联性
与案件事实相关:录音内容应对待证实案件部分有准确、完整的描述,与案件具有关联性。
4、其他要求
身份明确:录音应能够客观真实反映录音对象的身份和明确的形成时间。
音质清晰:录音内容应清晰可辨,避免因音质问题影响证据效力。
有佐证:尽可能有其他证据与录音证据相互佐证,增强其证明力。
要合法取证录音,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确保取得方式合法
不得侵犯他人隐私权:不得在他人私人空间(如住宅、酒店房间等)未经允许安装录音设备;在公共场所录音,一般不构成侵权,但应避免录制与案件无关的他人谈话。
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不能使用非法手段获取录音,如窃听他人电话、胁迫他人说话等。
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录音过程应注意道德规范,不得使用不当方式获取录音。
2、保证录音内容真实完整
录音内容应真实:不得伪造、剪辑录音,确保录音反映的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录音过程应完整:尽量录制对话的全过程,避免断章取义,保证内容的连贯性。
3、注意录音对象和载体
明确录音对象身份:在录音中明确对方身份,如称呼姓名、确认身份信息等,以证实录音对象的真实性。
保留原始载体:录音后不要删除原始录音文件,以备法院或鉴定机构查验。
4、其他辅助措施
有旁证更佳:如有他人在场,可请其作为证人;或结合其他证据,如书面文件、物证等,增强证明力。
进行公证:重要的录音可在公证员面前录制,公证处会出具公证书,提高录音的证明效力。
具体而言,以下三种私自录音,有可能作为证据被采信:
1、一是一方当事人偷录,对方当事人虽不同意,但无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场并证实私录过程真实的,可以作为证据;
2、二是被录音者虽不知道秘密录制,但结束后知悉并表示同意的,可以作为证据予以采信;
3、三是录音资料经过鉴定证实未经剪辑、拼凑、篡改和臆造,并有其他相关证据相印证的,可以认定其效力。
推荐律师介绍
宁飞龙律师,男,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弘毅律师团队主任。
一、基本信息
执业证号:13205201610818019
联系方式:15050185343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50号国泰新金融大厦19层
最高学历:深圳大学经济法学硕士
执业机构: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
职务:律师、合伙人、弘毅律师团队主任;图谱星球加速舱创业导师;苏州工业园区人工智能孵化器创业导师;江苏电视台阳光小记者栏目嘉宾律师;
服务理念:诚信勤勉,精益求精
二、专业领域
企业法律顾问、刑事辩护、股权架构设计和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离婚纠纷、股权纠纷/合伙纠纷处理和各类型经济纠纷处理。
服务特色:团队化服务,专业分工,高效及时。
三、业务经历
2012年开始从事律师行业(担任律师助理、实习律师或法务经理),并于2016年开始律师执业;
2019年初开始组建专业化律师团队,现拥有一只专业能力强、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的律师团队。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律顾问、刑事辩护、离婚纠纷、股权架构设计和股权激励方案设计、股权纠纷/合伙纠纷处理和各类型经济纠纷处理。
四、获得的荣誉和奖励
2022年12月,经过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定认定为三级律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2022年7月份开始,担任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劳动争议仲裁院的调解员,主持调解了大量劳动纠纷案件,为化解和优化园区劳资纠纷和工作环境作出了一定贡献。
2024年开始,担任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并作为弘毅律师团队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