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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飞龙律师l 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弘毅律师团队主任l 图谱星球加速舱创业导师l 苏州工业园区人工智能孵化器创业导师l 深圳大学经济法学硕士l&... 详细>>
律师姓名:宁飞龙律师
手机号码:15050185343
邮箱地址:793595848@qq.com
执业证号:13205201610818019
执业律所: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50号国泰新金融大厦19层
行政拘留可以不执行的强行包括: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行政拘留决定,但考虑到行为人具有法定的特殊情况,而实际上不执行行政拘留。既包括不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送达拘留所执行,也包括不搞所外执行。不执行行政拘留与所外执行行政拘留的主要区别是,后者是执行处罚的一种特殊方式,前者是不执行处罚。但是,“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不等于完全不管,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会同其家庭、单位、学校、居(村)民委员会对其进行监管和帮教。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行政拘留暂缓执行:
1、被处罚人不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决定,已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
如果被处罚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就不得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
2、被处罚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暂缓执行申请必须由被处罚人本人提出,其近亲属和其他人均无权提出。
3、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可能会发生社会危险的,行政拘留不得暂缓执行。
推荐律师介绍
宁飞龙律师,男,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弘毅律师团队主任。
一、基本信息
执业证号:13205201610818019
联系方式:15050185343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50号国泰新金融大厦19层
最高学历:深圳大学经济法学硕士
执业机构: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
职务:律师、合伙人、弘毅律师团队主任;图谱星球加速舱创业导师;苏州工业园区人工智能孵化器创业导师;江苏电视台阳光小记者栏目嘉宾律师;
服务理念:诚信勤勉,精益求精
二、专业领域
企业法律顾问、刑事辩护、股权架构设计和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离婚纠纷、股权纠纷/合伙纠纷处理和各类型经济纠纷处理。
服务特色:团队化服务,专业分工,高效及时。
三、业务经历
2012年开始从事律师行业(担任律师助理、实习律师或法务经理),并于2016年开始律师执业;
2019年初开始组建专业化律师团队,现拥有一只专业能力强、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的律师团队。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律顾问、刑事辩护、离婚纠纷、股权架构设计和股权激励方案设计、股权纠纷/合伙纠纷处理和各类型经济纠纷处理。
四、获得的荣誉和奖励
2022年12月,经过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定认定为三级律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2022年7月份开始,担任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劳动争议仲裁院的调解员,主持调解了大量劳动纠纷案件,为化解和优化园区劳资纠纷和工作环境作出了一定贡献。
2024年开始,担任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并作为弘毅律师团队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