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5050185343

您所在的位置: 宁飞龙律师官网 >法律知识

律师介绍

宁飞龙 · 姓名:宁飞龙· 性别:男· 执业证号:13205201610818019· 执业机构: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 执业城市:苏州(服务范围覆盖长三... 详细>>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宁飞龙律师

手机号码:15050185343

邮箱地址:793595848@qq.com

执业证号:13205201610818019

执业律所: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50号国泰新金融大厦19层

法律知识

过失致人重伤二级要坐牢吗?苏州律师分析赔偿标准

过失致人重伤二级,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造成残疾的还要赔偿残疾赔偿金。如果是故意致人重伤,则涉嫌故意伤害罪,量刑更重。为更好地帮您解决故意伤害案件苏州律师相关问题,专门整理了专业知识、实务操作、相关法律、案例等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如果您需要专业法律服务,欢迎直接联系宁飞龙律师。


一、过失致人重伤二级怎么判刑

过失致人重伤,根据医疗费、误工费等票据赔偿。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如果构成犯罪的,应根据规定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二、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三、过失致人重伤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的,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过失致人重伤与意外事件致人重伤的区别,关键在于行为人对他人重伤的结果是否能够预见、应否预见。这需要根据行为人的实际认识能力和行为当时的情况来考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本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在司法实践中,有人往往将过失伤害致人死亡的案件定为过失伤害致死,尤其是对于因过失当场致人重伤,但由于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而死亡的案件,更容易被认定为“过失重伤罪”。“过失伤害致人死亡”,实质上就是过失致人死亡罪,无非是在这种案件中,行为人对他人重伤、死亡的结果都是存在过失。过失致人重伤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在于过失行为最终引起的结果是重伤还是死亡。是重伤的定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死亡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


四、过失致人重伤二级怎么判刑和赔偿

过失致人重伤二级判罚如下:

过失致人重伤二级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参照该罪定罪量刑可能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如果有自首等情节的,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具体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故意致人重伤二级的,则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过失伤人定罪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综上所述,过失致人重伤二级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参照该罪定罪量刑可能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过失致人重伤和故意伤害看着像,实际差得很远,主观上是过失还是故意,直接决定罪名和刑期。赔偿项目也得一项项核对,票据、伤残等级、误工时间都会影响最终数额。每个案子的证据情况不一样,判决结果很难一概而论。宁飞龙律师在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多年,办理过不少刑事案件,遇到具体问题可以找他聊聊,把情况说清楚,才好判断下一步怎么走。

联系方式:15050185343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50号国泰新金融大厦19层

宁飞龙律师官网 苏公网安备32059002008183号(苏ICP备20260408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