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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宁飞龙· 性别:男· 执业证号:13205201610818019· 执业机构: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 执业城市:苏州(服务范围覆盖长三... 详细>>
律师姓名:宁飞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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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3205201610818019
执业律所: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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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中,法条竞合可能因犯罪目的、手段、主体、对象、时间等特殊要件形成。立案要看是否扰乱经济秩序、主体是否特殊及有无刑罚处罚性。共同经济犯罪有复杂性、智能性和隐蔽性,主犯包括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和其他起主要作用的人。单位犯罪也有边界,个人为犯罪设立公司、单位以犯罪为主要活动、盗用单位名义私分违法所得等,通常不按单位犯罪处理。为帮您解决苏州经济犯罪案件律师相关问题,整理了知识、实务和法律案例,如需帮助,欢迎联系宁飞龙律师。
一、经济刑法法条竞合的特殊情形
经济刑法法条竞合的特殊情形如下:
1、因犯罪目的特殊形成的法条竞合;
2、因犯罪方式或手段特殊形成的法条竞合;
3、因犯罪主体特殊形成的法条竞合;
4、因犯罪对象特殊形成的法条竞合;
5、因犯罪时间特殊形成的法条竞合;
6、因数个特殊要件形成的法条竞合。
经济犯罪立案的标准有:
1、经济犯罪一般是针对滥用经济交易之间的信誉关系,违反了经济自然规律,导致危害整体经济秩序的非法获利行为;
2、经济犯罪是针对经济犯罪的主体即是国家单位的工作人员、也可以是集体经济组织中的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从事公务工作的公职人员实施的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的经济行为;
3、经济犯罪的违反行为是具有其相对应的刑罚处罚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共同经济犯罪在客观方面的存在形式?
共同经济犯罪在客观方面的存在形式如下:
1、复杂性.经济犯罪由于发生在市场经济运行领域,因而相对于其他类型的犯罪,其犯罪结构十分复杂;
2、智能性.经济犯罪的行为人一般具有较高的文化程度,很多人甚至具有丰富的经济、财税、贸易、会计或者法律方面的专门知识,具有长期从事经济活动的经验,在犯罪手段上,一般不直接使用暴力、不明火执仗、不具有攻击性,犯罪人往往以其专业知识或利用其职务便利,深思熟虑、精心策划,通过钻法律空子达到牟取非法经济利益之目的;
3、隐蔽性.经济犯罪并不像传统犯罪那样赤裸裸地违反社会公德和人们所熟知的行为规则,其行为人往往又是经济关系的一方当事人,使用的犯罪手段具有经济活动的性质,因而其犯罪不容易被公众所知。
共同犯罪中的主犯有以下两类:
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
2、其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除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以外的在共同犯罪中对共同犯罪的形成、实施与完成起决定或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综上所述,共同犯罪人为实施某种犯罪则临时结合,一旦犯罪完成,这种结合便不复存在,一般共同犯罪,既可以是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也可以是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既可以是简单共同犯罪,也可以是复杂共同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共同过失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三、不属于单位犯罪的五种情况
不属于单位犯罪的情况具体如下:
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走私犯罪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2、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单位是否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应根据单位实施走私行为的次数、频度、持续时间、单位进行合法经营的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认定;
3、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法律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者由有关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
【单位犯罪】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处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经济犯罪案件往往涉及法条竞合、共同犯罪、单位犯罪认定等多个复杂问题,短短一篇科普只能梳理大致框架。具体到个案,证据、情节、主体身份不同,结论可能差别很大。宁飞龙律师是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弘毅律师团队主任,长期处理经济犯罪案件,能结合实务经验帮您分析。遇到具体问题,建议带着材料与律师当面沟通,再做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