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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宁飞龙· 性别:男· 执业证号:13205201610818019· 执业机构: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 执业城市:苏州(服务范围覆盖长三... 详细>>
律师姓名:宁飞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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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3205201610818019
执业律所: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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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看四个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也能构成,主观上必须是故意,侵犯的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它和非法集资罪的关键区别在于有没有非法占有目的,案发前资金有没有归还也会影响最终定性。为更好地帮您解决非法集资罪案件相关问题,专门整理了这个问题相关的专业知识、实务操作、相关法律、案例等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如果您需要专业法律服务,欢迎直接联系宁飞龙律师。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3、主体要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4、主观要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何认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
1、主体要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本条第2款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体。这里的单位,既可以是可以经营吸收公众款业务的商业银行等银行金融机构,也可以是不能经营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还可以是其他非金融机构;
2、主观要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是明知自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会造成扰乱金融秩序的危害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过失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3、客体要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综上所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罚为:个人吸收存款额不满20万元或变相吸收存款不满30户,但给存款人造成10万元损失的,基准刑为拘役三个月;损失每增加3.5万元或每增加2户;个人吸收存款造成存款人损失20万元,或吸收公众存款30户,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损失每增加3万元或增加2户,刑期增加一个月。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标准: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单位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吗
单位可以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会涉嫌该罪:
1、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3、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4、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
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非法集资罪的区别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非法集资罪的区别在于:
1、定义不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裂陪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则纤源资金的行为。
2、主观故意不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行为人只是临时占用投资人的资金,行为人承诺而且也意图还本付息。非法集资罪是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意图永久非法占孙仿有社会不特定公众的资金,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
3、造成的后果不同。非法筹集的资金在案发前全部或者大部分没有归还,造成投资人重大经济损失,则定非法集资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非法筹集的资金在案发前全部或者大部分已经归还,则定集资诈骗罪的余地就非常小,一般应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4、案发后归还能力不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发后行为人具有归还能力,并且积极筹集资金实际归还了全部或者大部分资金,非法集资罪案发后行为人没有归还能力,而且全部或者大部分资金没有实际归还。
非法集资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4、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
综上所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非法集资罪区别为主观故意不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行为人只是临时占用投资人的资金,非法集资罪是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意图永久非法占有社会不特定公众的资金,人民法院的处罚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两罪在主观目的、资金返还情况上差别很大,单位犯罪还有单独的数额门槛,具体案件怎么定性,往往要结合证据一笔一笔看。宁飞龙律师长期在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处理经济犯罪和商事纠纷,对这类案件的辩护思路比较熟悉。要是自己或家人碰上类似麻烦,拿着材料找专业律师聊一聊,心里会更有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