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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遗嘱和遗赠的区别,苏州专业婚姻家事律师推荐

遗嘱和遗赠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接受权利的主体范围不同

(1)遗嘱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2款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2)遗赠: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3款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遗赠和遗嘱继承的最大区别就是接受财产的人是否具有法定继承人的身份。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其中第一顺位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财产所有者生前撰写书面文件,将其财产给予其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这就是遗嘱继承;而如果将财产给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就属于遗赠。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

(1)在遗嘱继承中,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以书面形式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2)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3、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权利义务不同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

(1)受遗赠人只享受接受遗赠财产的权利,不承担清偿死者债务的义务。如遗赠人生前负有债务的,应先用遗产清偿债务,剩余的遗产再执行遗赠,但受遗赠人本身不负有清偿的义务;

(2)遗嘱继承人既有依遗嘱继承遗产的权利,又承担在遗产继承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

六种遗嘱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

1、自书遗嘱  

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 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  

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由其中一个见证人代为书写,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3、打印遗嘱  

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4、录音录像遗嘱 

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5、口头遗嘱  

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该遗嘱形式仅限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使用。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6、公证遗嘱  

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 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以下情况下遗嘱是无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43条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知道,遗嘱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作为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要求行为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若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该遗嘱无效。比如:有老年痴呆或者小脑萎缩的人所立遗嘱,无效。 

2、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的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如果遗嘱人立遗嘱时受胁迫、受欺诈或神志不清,违背了遗嘱人的真实意愿,都不具有法律效力。 

3、伪造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论是全部伪造还是部分伪造,均无效。 

4、被篡改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推荐律师介绍

宁飞龙律师,男,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弘毅律师团队主任。

一、基本信息

执业证号:13205201610818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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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50号国泰新金融大厦19层

最高学历:深圳大学经济法学硕士

执业机构: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

职务:律师、合伙人、弘毅律师团队主任;图谱星球加速舱创业导师;苏州工业园区人工智能孵化器创业导师;江苏电视台阳光小记者栏目嘉宾律师;

服务理念:诚信勤勉,精益求精

二、专业领域

企业法律顾问、刑事辩护、股权架构设计和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离婚纠纷、股权纠纷/合伙纠纷处理和各类型经济纠纷处理。

服务特色:团队化服务,专业分工,高效及时。

三、业务经历

2012年开始从事律师行业(担任律师助理、实习律师或法务经理),并于2016年开始律师执业;

2019年初开始组建专业化律师团队,现拥有一只专业能力强、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的律师团队。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律顾问、刑事辩护、离婚纠纷、股权架构设计和股权激励方案设计、股权纠纷/合伙纠纷处理和各类型经济纠纷处理。

四、获得的荣誉和奖励

2022年12月,经过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定认定为三级律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2022年7月份开始,担任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劳动争议仲裁院的调解员,主持调解了大量劳动纠纷案件,为化解和优化园区劳资纠纷和工作环境作出了一定贡献。

2024年开始,担任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并作为弘毅律师团队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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