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5050185343

您所在的位置: 宁飞龙律师官网 >法律知识

律师介绍

宁飞龙 宁飞龙律师l 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弘毅律师团队主任l 图谱星球加速舱创业导师l 苏州工业园区人工智能孵化器创业导师l 深圳大学经济法学硕士l&... 详细>>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宁飞龙律师

手机号码:15050185343

邮箱地址:793595848@qq.com

执业证号:13205201610818019

执业律所: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50号国泰新金融大厦19层

法律知识

侮辱罪和诽谤罪的区别,苏州刑事律师推荐

侮辱罪和诽谤罪的区别如下:

1、诽谤罪的方法只能是口头或文字的,不可能是暴力的;侮辱罪的方法既可以是口头、文字的,也可以是暴力的;

2、诽谤罪必须有捏造并散布有损于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的行为;侮辱罪既可以不用具体事实,也可以用真实事实损害他人名誉。

3、两者方式不同,侮辱不是用捏造的方式进行,而诽谤则必须是捏造事实;

4、两者手段不同,侮辱含暴力侮辱行为,而诽谤则不使用暴力手段;

5、侮辱往往是当着被害人的面进行的,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的。

诽谤罪的构成是那些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

侮辱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网络上侮辱罪其实就是侮辱罪,但是其手段是通过网络。所以网络上侮辱罪立案标准和一般侮辱罪的立案标准相同。涉嫌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应予立案;

2、侮辱罪是情节犯,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予以立案追究。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联系方式:15050185343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50号国泰新金融大厦19层

宁飞龙律师官网 苏公网安备32059002008183号苏ICP备2026040874号